王树声的红色家风故事
满门尽忠烈 勤俭好家风
——王树声大将的“四不许”家规
王树声,原名王宏信,湖北麻城市乘马岗人。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参与创建了麻城县第一支农民武装,1927年参与领导麻城暴动和黄麻起义。1928年后历任中国工农红军团长、副师长兼团长、师长、红四方面军副总指挥兼第31军军长、西路军副总指挥兼第9军军长等职。他英勇善战,战功显赫,为创建鄂豫皖、川陕革命根据地和红四方面军建立了不朽的功勋。1955年被授予大将军衔。
大革命和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在王树声及其党兄王幼安的影响和带动下,王树声全家参加革命,其中17人先后牺牲。房屋被敌人烧过三次。在当年参加革命的兄弟姊妹中,王树声是唯一的幸存者,可以说是满门忠烈。
长期的革命生涯,王树声养成了艰苦朴素、克己奉公的优良品德,他公私分明,从不搞特殊化。新中国成立以后,按照规定,王树声可以配一辆生活用车,但他一再婉拒,从未配过生活用车,他还连续三次谢绝了组织上为他建房或是换房的好意,在简陋狭窄的平房里一住就是18年,直到与世长辞。
王树声常说:共产党人的品德高下,不但要看在大是大非面前的原则立场,更要看日常小事,小事上最能看出一个人的道德水准,特别是有了权、有了大权以后。
新中国成立不久,有些家乡沾亲带故的亲朋好友求王树声帮忙,想在城市找个工作或弄个一官半职。王树声果断拒绝,他对亲戚们说:“我的职权是党和人民给的,是用来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的,没有丝毫营私的权利。”他的亲侄女和侄儿们一直在家务农,始终过着普通农民的生活。
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国家物资供应比较紧张,许多生活必需品和日常用品短缺,粮、油、布等按人口凭票供应。王树声要求家人,按北京政府的规定,供应什么,吃什么;供应多少,买多少,不能多吃不搞特殊。办公用品,要计车公里,按规定付费。
王树声共有三儿一女,他就给孩子们从小就立下家规,不能以高干子女自居,不能搞特殊化,他为孩子定下“四不许”家规:
不许在同学中夸耀自己的父母;
不许打扮怪异,与众不同;
不许用小汽车接送;
不许保姆和勤务员为其代劳。
为了让孩子们体会到农民的辛苦,尊重劳动者,王树声还专门在自家小院为每个孩子划出一块“自留地”,让他们自己“下地种田”。
不搞特殊化的家规,王树声不仅严格要求子女,自己的夫人也是一样。王树声的夫人杨炬也是延安时期的老红军,她曾在304医院做领导工作,按照当时的规定,她不够配专车的级别,因此出入上下班,历来都是挤公交。有一次因为雪天路滑堵车,耽误了上下班,同事看她急急慌慌赶来上班,便说,王大将在军事科学院上班,专车就路过咱医院门口,为何就不能搭他的便车呢?反正座位不也是空着嘛!杨炬笑了笑,回答说,那是王树声定的家规,家里任何人乘坐专车都视为违规,他绝不允许。执行国家规定,他要求家人必须从细微处做起,揩公家油,追求个人享受,不是共产党人的作风。
1972年年底,王树声的长子王鲁光准备结婚了。王鲁光是在战火中出生的,受尽了颠沛流离之苦。王树声对他很是疼惜。但布置婚房时,王树声只给了儿子一间房、一张床和两条棉被。警卫员觉得太寒酸太简陋了,就瞒着他把军事科学院的一张大理石面茶几和两把金丝绒面椅子悄悄拿给王鲁光布置新房。王树声发现后非常生气,命令立刻归还原处。他语重心长地对儿子说:“结婚要那些玩意儿干什么?往日,同志们结婚,连个‘窝’都没有。如今,你们有房、有床、有被,就很不错了!再说,结婚是自个儿的事,怎么能随便动用公家的东西呢?”